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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3月28日,沈阳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,将科学安排土地供应,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、出让计划,结合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及市场库存情况,科学确定供地总量、容积率、商住比和出让时序,采取清单化、滚动式供应土地。
对于购房者关注的房贷利率,沈阳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,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,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3.9%降至3.8%,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,减轻首套购房家庭资金压力。
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,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,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。并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,以重点监管额度和企业信用评价为依据,动态调整监管资金比例,实施差异化、精细化管理。
此外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满足青年人、新市民刚性购房需求,优化限购区域,继续对和平、沈河、铁西、皇姑、大东、于洪等六区(不含二环外)实施限购政策,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